你好,我想咨询:1、我司计划开展直播业务,作为直播平台,让用户可在我司网站或app上直播其日常生活、两人或多人对话、交流(非时事、新闻类),这种业务是否仅具有网文证即可,我司是否还需要申请《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》,?2、我司拟计划提供平台,可供自己和用户上载视频(视频内容为情感技巧、生活片段、美食、自拍、旅游、宠物等),供其他用户播放、转载、下载,这种业务是否需要申请《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》?
广东广电回复
您好,1.两人或多人对话、交流等直播内容如有涉及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》(广电总局、信产部令第56号)和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(试行)》(2017年)所规定的网络视听节目业务,则需要取得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》。2.根据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》第三类第2项,转发网民上传视听节目的服务需要取得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》。属于网络表演、网络游戏等范畴的视频应按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(文化部令第51号)管理,可咨询省文化厅相关部门。(2017-06-29 12:10:36)